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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时间:2019/11/27 9:49:00    文章来源:
 

豫卫科教〔2014〕27号
各省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有关高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学生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卫生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我省201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招录工作已基本结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七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两个标准
  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发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两个标准”)是我们做好基地建设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各基地医院必须严格按照以上两个标准开展工作。在基地建设方面,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履行《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承诺书》,强调基地主要负责同志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责任人,将基地建设及管理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重视基地软硬件建设,尤其应加强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建设,为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创造良好的教学条件。根据本单位实际及培训工作需要,以确保严格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试行)》为核心,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项工作制度,并严格遵守。
  二、严格落实相关待遇
  无论是基地医院在职职工,还是单位委培、社会人,三类培训对象均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及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住院医师相关待遇。基地医院所招录的在职、委培、社会培训对象三类学员,本科生均按每人每年3万元给予划拨,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补齐。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其收入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各基地医院应为委培及社会人培训对象免费提供基本住宿条件。
  三、严格遵守培训纪律
  享受国家资助的本科起点培训对象,包括在职、委托及社会人,要认真遵守基地医院培训工作纪律,务必确保3年培训期内全程在基地医院(或基地医院协同培训单位)接受培训。培训工作坚持“宽进严出”,培训期间,培训对象因不遵守培训工作纪律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应及时书面向省卫生计生委报告,终止或取消其培训资格。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培训对象在一个培训年度内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周的,由基地医院批准;请假时间超过一周不足一个月的,由基地医院批准后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请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取消或终止其培训资格。参照本科起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博士层次培训对象可提前2年参加结业考核,硕士层次培训对象可提前1年参加结业考核。考核不达标者,应视情况由基地医院确定延长培训期限。
  四、严格坚持依法办事
  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国家年度下达我省住院医师规培年度招录计划,依据培训需求调查制定招录工作方案,统筹组织全省的住院医师招录及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国家各项住院医师规培政策等;各基地医院负责各类各专业培养对象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招录及培训管理等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师规培工作需求调查、积极动员和组织符合规培条件的人员到规培基地参加培训,并监督、指导各项规培政策的落实等。培训对象到培训基地报到后,应及时与基地医院、委派单位签订培训协议(以社会人身份参加的培训对象,只需与培训基地签订协议)。以培训协议的形式,书面约定各相关方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的约定及签订方式由各基地自行安排,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培训期间有关纠纷处理,应首先依据培训协议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鼓励各基地医院在过程管理及考核中对优秀培训对象进行适当物质及精神奖励。
  五、强化管理机构建设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各基地医院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基地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机构,研究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安排和规划,协调解决培训过程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尤其要明确或整合一个机构统筹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并不断加强人员配备及管理培训,使之能够胜任本基地住院医师年度培训需求调查、招录、考勤记录、出科考核、轮转安排、教学评估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强化带教师资管理
  一流的师资水平是保证住院医师培训质量的重要条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原则上要求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热爱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及带教能力。各基地医院要为每名培训对象明确一位带教导师,每位带教导师所带培训对象一般不超过3名。各基地要制订年度师资培训计划,定期安排带教师资,通过多种形式接受师资培训,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临床带教水平。
  七、强化培训质量评估
  各基地医院负责住院医师的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并协助省卫生计生委做好结业考核。省卫生计生委将组建住院医院规范化培训各培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并通过组织技能竞赛、多站式临床技能考核等活动,指导、强化、规范各基地对培训对象的教学管理。逐步探索带教导师、培训对象、患者(或第三方评估)等多方参与的立体化考核评估体系。通过科学评估,逐步建立基地医院及资金投入的动态管理机制。
  八、强化信息平台建设
  信息管理平台是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效手段,在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及投入使用之前,鼓励各基地医院在现有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整合继续教育、本科教育和其他培训教育信息资源,实现局域化“学习实践的全周期全程监管”目标,不断提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效率。在借助信息平台管理的同时,各基地医院要高度重视纸质档案的收集、整理及存档工作。应将培训对象报名表、有关培训及考核记录、日常工作表现等材料,按照档案工作要求,形成包括每个学员培训信息在内的完整的纸质全宗档案。培训过程中有关表格及培训记录,由各基地医院根据各自培训工作实际,自行设计、印刷。
  2014年确定的24家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的基地医院,请务于2015年元月10日之前通知本基地所确定招录的培训对象到基地报到,认真做好培训准备工作,自行安排召开培训开学典礼,并请及时将有关培训工作信息报送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联系人:徐宏伟;电话:0371-65897969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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